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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是公众在网络空间对现实社会中的各种现象

网站编辑:颐搜网 | 发表时间:2024-02-18

正视网络舆情治理问题

网络舆情是公众在网络空间对现实社会中的各种现象

第47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占全球网民五分之一,互联网普及率达70.4%,这高于全球平均水平。 网民数量的快速增长和新媒体平台的介入,使得网络空间成为舆情爆发的集中地和首发地,具有频率快、影响大、范围广的特点。 在当前网络社会与风险社会重叠的时期,网络舆情治理面临着层出不穷的公共事件。 它们不仅是网络舆情形成的关键诱因,也是影响社会情绪和现实生活矛盾的重要因素。 尤其是当公共事件引发网民两极分化情绪时,网络互动过程中,舆论很容易被感染和操纵,造成扭曲变异,引发新问题。 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引发舆论危机,损害舆论。 对社会的稳定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

当前,我们社会正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特别是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下。 冲突和风险交织,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加剧。 ,社会矛盾、风险和挑战很容易传导、叠加、演化和升级。 因此,网络舆情治理面临的社会现状发生了变化,网络舆情的演化机制也相应发生了变化。 从舆情内容上看,焦点已从教育、医疗、食品卫生、公务接待等突发公共事件转向更加具体、细致的群体性事件。 其中,情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具有突发性、影响性强的特点。 它具有破坏性,很容易在相对集中的人群中传播,导致利益驱动下的激烈行为,导致网民扭曲对事件的判断。 从发展轨迹来看,网络舆情不再在时间和空间上演化,而是在事件背景下,受群体拉动、流量推动、现实阻力、利益摩擦等社会因素影响,出现信息变异和真实性。 丢失的。 因此,正视网络舆情治理是互联网时代面临的重要课题。

网络舆情是公众在网络空间对现实社会中的各种现象

树立网络舆情治理“社区”理念

网络舆情由舆情主体(舆情生产者、传播者和消费者)、舆情客体(客观事件和热点话题)、舆情内容(信念、态度、观点和情感的反应)、公众舆论四个基本要素组成。意见载体(媒体平台)。 随着现代社会网络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网络舆情领域已成为改变我国舆情生态环境的重要领域。 在汹涌而来的信息浪潮中去粗取精、辨别真假,有效管理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绝非一个人所能完成的。

在网络舆情治理中确立“社区”概念,是顺应社会发展和舆论依附“群体”属性的自然之举。 舆论的形成和发展是社会性的,其存在的问题需要主体、客体和载体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这样,才能如实表达客观事实,促进舆论引导的理性牵引。 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网络舆情主体构成结构趋于多元化,传统意义上以政府为主体的单中心管理已不再适用。 推动舆论发展变化的往往是传播信息的媒体和引导信息走向的意见领袖。 在以社区舆情为代表的微信和以广场舆情为代表的微博两大平台上,网友的注意力迅速聚焦。 不断的互动与融合,深刻影响着舆论场的生态。 必须特别考虑商业利益对事件和舆论的影响。 随着商业资本的追求,想要还原客观真相和功绩就更加困难了。 (社科报社综合媒体制作的《思想工作坊》全文可在社科报社及其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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