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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暴力机关的定义是什么?——古斯塔夫庞勒

网站编辑:颐搜网 | 发表时间:2024-02-20

使用暴力胁迫等特殊手段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武装国家安全行政机关。 它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

互联网行业不断发展,网络舆情在大大小小的社会事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网络舆情具有突发性、多样性、变化无常、难以控制和预测等特点。

网络舆论通常会形成自己的道德判断标准,形成网络道德法庭。

由于片面信息、引导不力或刻意引导,网络舆论很容易演变成网络暴力。 公众会自发地要求对不符合自己道德和情感标准的事件或人进行惩罚。 当人们聚集在一起时,它就成为“网络暴力机构”。

网络舆论是一股难以掩盖的力量。 中国网民数量超过8亿,超过欧洲总人口(74亿)。 这个数字的效果可想而知。 一切网络舆论的基础和出发点是群众。 简单而真诚的道德情感表达,盲目的网络舆论很容易演变成网络暴力。 大多数人在网络上表达自己朴素的道德和情感诉求,严厉谴责一切不符合公序良俗的事件,呼吁社会制裁,是对符合自己“道德”的人或事件表示赞扬或极大感动和“合理”的标准。 至于具体的“合理”和“道德”标准则不同,事件和人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值得质疑。

古斯塔夫·彭勒的《人群》一书出色地表达了大众心理和舆论的特征。 以下是摘录:

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就不再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这个时候,每个人都会显露出他不羁的一面。 该群体追求和信仰的从来不是真理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和极端的情感。

我们认为自己是理性的,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有道理的。 但事实上,我们的大部分日常行为都是我们自己无法理解的隐藏动机的结果。

群众对真相没有真正的渴求,对不合他们口味的证据就会充耳不闻……谁能给他们提供幻想,谁就容易成为他们的主人;谁能给他们提供幻想,谁就容易成为他们的主人;谁能给他们提供幻想,谁就容易成为他们的主人;谁能给他们提供幻想,谁就容易成为他们的主人。 谁能让他们幻灭,谁就会成为他们的受害者。

因为群体会夸大自己的感受,所以他们只会被极端的情绪所感动。 一个想要感动群众的演讲者必须大胆说出自己的言论并信誓旦旦。 夸张、肯定、重复,以及绝对没有任何证据——这些是演讲者在公共集会上常用的论点。

影响大众想象力的不是事实本身,而是事实发生和吸引注意力的方式。

我们总有一种错觉,以为我们的感情源自我们自己的内心。

无论好坏,群体所表现出来的情绪都具有极其简单和夸张的特点。

在与理性的永恒冲突中,情感永远不会失败。

群众只能做两件事——锦上添花或者雪上加霜。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网络舆情背后的情感和道德基础是简单而简单的。 事实上,网络舆论引发的事件结果并不一定是负面的。 如今的中国网民也在各类网络事件中发挥了许多积极作用,一定程度上引导了整个社会的道德。 自省自省引领全社会朝着更加理性、高质量的方向发展。 以下是一些积极的案例:

1.最近网络热议的一男一女霸占高铁座位事件。 如果没有上传视频,这两起事件在现实中可能就无法解决。 事件曝光并受到网友口头和书面批评后,铁路管理部门严肃处理,并实施了行政处罚。 这两起事件反映了网民提高中国人“规则意识”的愿望。

网络上最火的情侣

国家暴力机关的定义是什么?——古斯塔夫庞勒

2、王宝强离婚案,搜索流量一度攀升至2016年奥运会的一半。 全国网民的声音空前统一、一致。 民粹主义精神被发挥到了极致。 表达的诉求再简单不过了:严惩奸夫淫妇,保护受害人。 最终,法律做出了满足网友诉求的判决。 类似的案件还有翟欣欣的案子,但事件的结果并无定论。 信息到处被收集,网络的道德法庭和暴力机关无法解决所有人最迫切的诉求。

3、郭美美炫富事件 郭美玲,微博昵称“郭美美宝贝”,湖南人。 2011年6月20日,郭美玲在网上炫耀自己的奢华生活,并声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务总经理,引起网络轩然大波。 在网友的斥责和质疑中,郭美美最终被判入狱,却引发了中国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

4、互联网的反腐败功能。 网络舆情在反腐败功能中发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作用,政府也对这一现象给予了相对支持。

人民网:用理性激活网络反腐正能量

网络反腐定义:网络反腐是互联网时代群众监督的新形式。 利用互联网人数众多及其方便、快捷、成本低、风险小的技术优势,更容易形成舆论热点,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力补充。 作为互联网反腐败作用得到中国执政党认可的重要标志,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中共党建词典》中就包含了“网上反腐败”的含义。

案例:互联网反腐成效

李亚丽(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原局长等)

2012年10月,李亚丽在处理儿子违章驾驶、阻碍交警执行公务时,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已构成玩忽职守。 此事在网络上不断曝光,引起山西省及有关部门高度关注。 2013年2月1日召开的太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免去李亚丽的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雷政富(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

2012年11月20日,一段疑似雷政富的不雅视频在网络上流传,迅速成为网络热议话题。 经核实,不雅视频中的男子确实是雷正富。 11月23日,雷政富被免去北碚区委书记职务。 2013年6月2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公开判处雷政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陈学明等(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3年8月1日,网友上传视频举报上海高院陈学明、赵明华等5人在夜总会嫖娼罪。 8月2日,上海市纪委、市高院组织专人开展调查; 6日通报调查结果并公布纪律处分决定:上海高院涉案4人中,3人被开除党籍,并要求开除公职; 1 继续留党察看并请求免职。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上海市公安局对赵明华、陈学明、倪正文、郭祥华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杨大才(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党委书记)

2012年8月26日,网上被拍到杨大才在延安交通事故现场,脸上带着笑容。 这引发争议,网友指出他拥有多款名贵手表,被调侃为“表弟”。 2012年9月21日,陕西省纪委作出决定:撤销杨达才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2013年8月3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杨大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9月5日,他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多项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

产生负面结果的网络舆情事件一般称为网络暴力事件。

基于网络的匿名性、信息的片面性、大多数网民的个体主观性以及情绪的群体放大功能,舆论发展为暴力,给当事人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

1、最近的热门话题是安德阳医生自杀事件。 肇事男孩的家人在网上夸张地发布了这一事件。 他们在事发初期利用网络舆论对受害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最终导致受害人自杀。 虽然最终真相大白,但“借刀杀人”网络暴力的出发点却是刻意引导的舆论,以及舆论背后网友纯粹的情感和立场。

安博士事件虽然结束了,但网友们后续的“审讯”工作还没有结束。

国家暴力机关的定义是什么?——古斯塔夫庞勒

2、李冰心事件,8月12日19时10分,一名中年男子和一名中年女子带着一名20岁左右的男孩和一名小女孩在候诊室等候。 男孩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将小女孩抱在腿上,把手伸进女孩裙子里摸索。 微博上一位名为“古风同志”的认证博主指出,这名男孩是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生,名叫李冰芯,引发网络暴力。

黎冰心说,那个传闻猥亵小女孩的男人确实有点像他,但绝对不是他。 该事件对他的个人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目前,警方已在河南省滑县抓获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男,18岁)。

三、快递小哥被殴打事件

2016年,北京东城区,一名顺丰快递小哥因不小心划伤他人车辆,被车主掌掴。 此事在网上曝光后,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 微博话题“顺丰快递被打”被关注1990万人,7.8万人参与讨论。 人们普遍吐槽快递员,也有不少网友站出来为快递员说话。

网友纷纷表示想“以肉打人”

网友们的技术真是让人佩服。 通过视频中的车牌号、小区位置等信息,他们实际上找到了撞人的司机李某,并在网上公布了其电话、地址、职业等信息。 消息发布后,走在前头的“暴躁老人”开始行动,发出威胁、登门、骚扰的信息。

但这导致了许多其他问题。 并不是每个网友都用人肉提供了准确的信息,不少无辜者在这次“人肉事件”中被枪杀。 来自江西的饶先生是受害者之一。 他的电话号码被公布在互联网上并广泛传播,他接到了很多威胁电话。 饶先生说:“我一接电话,对方就骂我、威胁我。” 饶先生解释说:“你拨错号码了”,但对方不肯原谅我。 此外,饶先生还收到了800多条骚扰短信,最后不得不选择报警并关机。 饶先生说:“他们以为这是正义,但实际上这是赤裸裸的网络暴力。”

虽然撞人李某的司机地址被公布,但李某已不再住在这里,后来搬到这里的郭先生也因此受到了影响。 郭先生说,视频曝光的第二天,他的家人就开始收到有人送来的裹尸布、纸钱等殡葬用品。 房子附近还站着一些人,似乎想要拍摄视频。 他感到深深的恐惧和愤怒。

“人肉搜索”一词由中国网民发明,真正展现了“福尔摩斯式的敏锐度和调查力”,常常让人感叹“人多力量大”。 不过,“人肉搜索”引起的社会争议也很大。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权,因此未经他人许可直接将他人隐私发布到互联网上的行为值得思考。 ?

4. 高中生自杀

2013年12月2日,高中生琪琪(化名)去一家服装店购物,店主怀疑她偷了东西。 他在微博上发布了她的购物监控截图,并称她是小偷。 当天,琪琪的学校和家庭住址被曝光。 12月3日,琪琪不堪压力,跳河身亡。 法院以侮辱罪判处服装店老板一年有期徒刑。

网络舆情对社会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它是一把难以控制的双刃剑。 互联网时代,媒体不再是一种单向灌输。 每个人都变得更加发声和自主,但很少有人能做到。 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后,很少有人能够真正全面、客观、公正地看待问题。 “网络道德法庭”和“网络暴力机构”无法与现实中的国家暴力机构相媲美。 说白了,它们只是一种类似“江湖法则”的东西,自发产生的。 它只遵循简单的规则,植根于公众情绪,而不是严格客观的法律体系。 它无法与真正的国家暴力机关相媲美。 然而,这种“江湖法庭”反映了一个事实,即合法但不符合理性和道德的事件。 法律无法制裁的人或事件,只能通过没有边界、底线模糊的“外部法庭”制裁。

过度杀戮“正义”

2015年,一名女司机在成都交子立交处遭到暴力殴打。 一名男司机强迫女司机停车,然后当街殴打她。 他在35秒内连踢女司机脸部四脚。 过程令人震惊。 事件曝光后,首先,被殴打的女司机得到了网友的广泛同情。 男司机随后用行车记录仪视频解释,事件的发生是因为女司机随意变道、偏离其他车辆等不良行为,而且他车上还有孩子和妻子。 此时,网友纷纷谴责女司机卢某的路霸行为,并对她进行批评。 卢被人肉,卢被剥光了。 她的违章驾驶记录、身份信息、甚至住房记录都被揭露和曝光。

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仇恨是人肉搜索行动的动机。 最终,男司机因故意伤害他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女司机的个人及家庭信息全部曝光。 在网络上,网友们有自己的一套正义和正义。 正义并行……

法治社会与德治社会有着本质的区别。 公民首先应该反思自己的法律意识,而不是以道德和公共秩序的名义审查他人。 “多数人暴力”是不可取的,而“街头司法”和“网络法庭”只是最原始、最简单的正义,与野蛮的界限非常模糊。 纯粹的道德法庭会形成高度紧张的社会关系,最终演变为人人自危、互相偏袒的局面。

提高人的素质和判断能力势在必行。 网络舆论演变为网络暴力只是一种表现。 道德和规则意识的提高不能靠“网上审判”来解决。 根本措施仍然是教育和培养现代法律社会意识。 当然,普及也是“人人都知道礼仪”的必要条件。 经济发展和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是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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